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知识产权
餐饮郑州商标代理服务-查询郑州商标代理证明-大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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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国家总局商标局备案的正规企业,开展商标服务、版权服务、专利申请服务、商品条码申请、公司注册服务、国际商标注册服务等业务的代理。作为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大河商标”具有深厚的国际资源与亚洲、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达成伙伴合作协议
注册商标后将拥有哪些权利?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在注册的类别上使用商标了。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自己暂时用不着?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他人擅自使用,可以用这项权利怼他!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用商标作价入股已经是行业内的一个普遍现象了。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这也是用于保护商标的一项权利。
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
郑州大河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国家总局商标局备案的正规企业,开展商标服务、版权服务、专利申请服务、商品条码申请、公司注册服务、国际商标注册服务等业务的代理。作为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大河商标”具有深厚的国际资源与亚洲、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达成伙伴合作协议
申请人应当突出自身的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异议答辩的内容应当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被异议人需要按照规定期限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